更新於 2016年 12 月 6 日
通過宅地建築取引士(主要宅地建築交易員)資格考試,並由都道府縣的知事登記並頒發的證明。只有合格者才可對租賃合約的重要事項進行說明。 |
支付給房地產機構的費用,作為購買,出售和租賃房產時的介紹費或合約手續費。 |
當事者(買方,賣方,出租人,承租人)的代理,代表當事者進行房地產交易。 |
只能委任一家房地產公司。禁止客戶重複委任其他房地產公司或直接與自己找到的交易方進行直接交易,並且在簽訂合約時必須通過委任的房地產公司。此外,簽訂專屬專任仲介合約後,房地產公司必須在5天之內在指定的房地產流通機構登記該信息,並在每週對委託者進行至少一次的業務報告。 |
與專屬專任仲介基本相同。客戶不可以重複委託其他房地產公司,但是可以直接與自己找到的交易方進行直接交易(不通過房地產公司進行交易)。 |
客戶可以委託複數的房地產公司,也可以不通過房地產公司而與自己找到的交易方進行交易。另外,房地產公司也沒有義務向客戶進行業務報告等。 |
房地產(土地和建築物)面積和位置,以及記載有所有者的住所,姓名的登記簿(官方登記簿)。通過向一般大眾公開這些信息,使每個人都能了解房產權益關係等信息,並起到確保交易安全和順利地進行。 |
住民票是以個人為單位,記載個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的記錄,是對居民的居住關係的公正證明。房地產租賃買賣時候是必要的。 |
房地產買賣時需要住民票和實印,因為在其他國家並沒有這種制度,需要誓約書作為替代。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居民號碼,證明本人無誤的聲明在公證員面前宣誓,簽字並得到公正。 |
由房產的潛在購買者向賣方或中間方出具的書面文件。作為購買意向的證明,記載有希望的購買價格,付款方式和付款時期以及其他希望條件等。這只是表明購買者的意向的文件,沒有必須購買/簽約的義務。因此在簽訂買賣合約前可以取消而不需要支付任何罰款。 |
在簽約合同後,給消費者時間,重新冷靜地考慮,允許他們在一定的時間內無條件地解除合同的特別制度。雖然有各種條件制約,但在房地產交易中,如果是賣方為建築商的住宅土地或建築物的銷售合約,且申請/簽約是在辦公室意外的地方簽訂的話,基本上可以有冷卻期(冷卻期為8天)。 |
關於土地交易的通知。根據《國家土地利用規劃法》的規定,當交易超過一定面積的土地時,需要提交該通知。 |
當用地與屬於《建築標準法》第42條第2款規定的道路相鄰,且寬度小於4米時,為了保證規定的道路寬度,建造建築物時,用地的一部分要從道路上後退一定的距離。條例規定,如果道路寬度小於4米,後退的距離為中心線2米,如果道路的另一側是懸崖或河流(與懸崖與河流接壤的一側)等,後退的距離為道路邊緣4米。 |
將用地的一部分作為道路進行負擔(提供)。另外,當作為買賣的用地包括私人道路時,需要承擔私人道路的部分。 |
金融機構等提供的貸款,僅限於購置住宅土地,購買住房,新建或翻修住宅等目的。由於有所購買的土地和住宅做抵押,對於金融機構來說貸款的風險較低,所以利率也低。「住房貸款」是一種只適用於自己居住的住宅,如果是房地產投資或別墅等目的的話,可選擇的貸款的種類不同,如「第二套住房貸款」等。 |
只有作為抵押品的住宅用地或住宅附有還款義務。如果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只要把作為抵押的房產交給貸款人,就不用再以其他形式還款。債權人是無法對債務人的責任進行追索的。 |
還款的來源不僅限於作為抵押的住宅用地或者住宅,可以追溯到借款人的其他經濟來源或者保證人。 |
房地產的購買價格普遍較高,買方在以自己會從金融機構等獲得貸款的前提下簽訂買賣合約。特約貸款指的是,買賣雙方事先達成協議,萬一買房無法獲得融資(金融機構等不批准貸款)的情況下,允許取消買賣合約。簽訂特約貸款協議時,如果明確記載包括申請融資的公司,獲得融資的日期和訂金的退還等買賣合約取消的條件的話,可以避免日後發生問題。 如果賣方說「如果是其他金融機構的話就應該能獲得貸款」或「無論需要多少時間,希望你能夠獲得融資」等則會導致無法取消買賣合約或不法得到退還的訂金等問題。 |
在適用期內保持固定不變的利率(利息率),因此還款額金額也不變。 |
在適用期內,利率會根據利率條件等因素變動,因此還款金額也會隨之變動。 |
在貸款償還期間,除了每月償還貸款外,還可以選擇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所有提前償還的部分都用於償還本金,因此可以減少貸款利息,縮短貸款期限。提前還款主要有兩種類型「縮短期限型」即按提前還款的金額縮短還款期,以及「減少還款金額型」即在不改變還款期的情況下,減少每個月的還款金額。 |
指的是利用住房貸款建造或購買房屋時,如果滿足一定的條件,就會可以申請所得稅等的稅收減免的制度。具體來說,每年年末住房貸款的餘額的1%會被作為稅金而被返還。住房貸款的稅收減免的獲得需要向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提出申請。 |
指的是為了確保能夠長期良好的使用狀態而採取相應措施的,被認定為優良的住宅。認證申請人需準備一份房屋建設和維護保全的相關計畫(「長期優良住宅建築等計畫」)並提交給主管的行政機關。該制度以《促進長期優良住宅普及法》(2009年6月4日頒布)為基礎,旨在通過建設優秀住宅,長期使用,可以減少整個社會的浪費和環境影響,降低重建等成本,減輕國民的負擔。 |
債務人和債權人在貸款時簽訂的合約。該合約明確記載了貸款金額,還款日期,利率和資金用途等,並承諾今後的還款,從而防止今後貸款人和借款人之間發生問題。 |
如果借款人在償還住房貸款期間死亡或嚴重殘疾時,將會被支付相當於住房貸款未償還餘額的保險,使得貸款的到完全償還。在日本,大多數金融機構要求借款人在辦理房屋貸款時加入團體信用人壽保險。 |
通過私營金融機構與住宅金融支援機構之間的合作,提供的全期間的固定利率住房貸款。在還款期結束前,借款利率和還款額都是固定的,因此可以有計畫的進行還款。
《方案》 |
針對被認定為長期優良住宅的住宅,貸款期最長為50年的制度。雖然申請時,申請者的年齡要求在44歲以下,但是也有父母與子女接力還款的制度(與符合一定要求的繼承人一起還款的方法),允許44以上的人申請。還款期長,因此每個月還款額的負擔較輕,使得購買長期優質住宅變得更容易,但是由於還款期較長,總還款額也會增加。 |
在仍有租戶居住中的出租的房屋的情況下(租賃合約期間),進行所有者(業主)變更。如果沒有租戶的居住,即使是用於租賃的房屋,也不能稱為「業主變更」。 |
賣方對買賣合約的對象(住房等)在購買時沒有發現的缺陷負有責任。責任包括對缺陷的修復,以及對缺陷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或解除合約等。 |
買房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約時,作為簽訂合約的基礎而向賣方支付的金額。由買方一次性付給賣方,在支付全部購房款時會返還給買方。然而,為了節省手續,通常會在合約中表明「訂金會被充當買賣價格的一部分」,將訂金作為買賣價格的一部分。 |
在您簽署購房合同並支付定金之後,因各種原因需要取消合同時,您可以通過放棄定金的方式無條件地取消合同。這就是所謂的「取消定金」。要取消定金,該定金必須是取消定金,而且銷售合同上註明該定金是取消定金。即使沒有特別提到,也可以推定為取消定金。但是,取消定金的有效期限是在另一方開始履行之前。 |
當買方或租戶支付定金之後,需要放棄定金的情況叫做定金流放。如果賣方已經開始履行合同,定金就不能被流放。通過放棄定金,買方或租戶可以取消購買房產的合同。 |
當賣方或其他收到定金的一方退還雙倍的定金時,這種行爲被稱為翻倍定金。通過翻倍定金,賣方可以取消銷售合同。 |
如果簽訂了房產買賣合同,在定金解除有效期限過後出現了違約,可以要求的錢被稱為違約金。按照法律規定,違約金的數額最高為購房款的20%。需要仔細注意的點是,違約金很容易與定金相混淆。 |
在過去的判例中,履行的開始被定義為開始執行作為義務一部分的利益,即當履行行為的一部分以外部可客觀識別的方式進行時,或當提供履行所不可缺少的先決條件行為已經進行時。主要以登記轉移、財產交付和建築工程構成了賣方方面的履約行為的開始。 |
在銷售合同簽訂後由買方支付給賣方的錢被稱為中間金。中間金與定金不同的是,定金只有在履行合同義務后才被確認為購買價格的一部分,而中間金則在付款時立即被確認為購買價格的一部分。 |
買方向賣方支付的買賣金額(全部剩餘款)。對於一般的房屋買賣合約,會在簽約時交付訂金,然後支付餘款“結算”後完成房產的交付和所有權的轉移。結算手續涉及到大筆資金的往來,買方大多利用房屋貸款,因此為了方便,往往在金融機構內進行。 |
由公寓購買者(單位業主)積累的資金,用於維修公寓的外牆、屋頂和電梯等的公共區域。維修工作往往需要準備大量的資金,一次性支付此資金會給業主帶來巨大的負擔,並可能導致因缺乏資金而無法進行必要維修的風險。為了減少這種風險,提前為維修工作費用儲備資金。 |
建築物的總建築面積與場地面積的比率。這比率定義了該地塊上建造的建築物每層的建築面積總和。 |
建築面積與場地面積的比率。這比率定義了多少土地可用於建築。 |
專門針對地震災害的保險,承保因地震、火山爆發或海嘯引起的火災、損失、掩埋或沖刷造成的損失。地震保險包括住宅建築物和家庭財產。政府對超過私人保險公司承擔的地震保險責任的一定數額的巨大地震損失進行再保險,目的是為受地震和其他災害影響的人的生活回復穩定而付出貢獻。 |
涵蓋因火災事故和自然災害(如雷擊、風災和水災)而造成的建築物和建築物内的家庭用品損失的保險。 |
建築地塊和建築物交易業務法(1952年第176號)的制定是為了確保建築地塊和建築物交易商的正常商業運作和交易的公平性。其目的是通過對建築地塊和建築物交易商實施許可制度,並對其業務進行必要的監管,以促進建築地塊和建築物交易業務的健康發展,保護購買者的利益,促進建築地塊和建築物的流通。 |
按照《建築地塊和建築物交易業務法》的規定,在簽訂房地產買賣(交換)合同之前,房地產經紀人必須向交易各方說明有關合同的重要事項,包括標的物的狀況、交易的權利和條件,出具書面的重要事項說明。房地產經紀人必須在文件上簽字蓋章,並向對方出示房地產經紀人的證書之後進行詳細的解釋。 |
管理費是專門用於管理、維護和保存公共區域的資金,如地面、入口、走廊、樓梯、天臺、電梯、陽臺和屋頂陽臺。一般來說,該費用是根據業主擁有的專屬樓層面積來承擔的。 |
代表業主對房產進行管理的公司。其工作包括維護和檢查公共區域和設施,核算清潔費和管理費,規劃和實施長期維修計劃,以及確定公共生活規則,如管理條約和詳細的使用規則,並解決各種問題。 |
管理方法是指管理公寓的方法,按看門人工作的形式分類。主要有以下四種方法: (1) 24 小時現場管理(住戶看門人在房屋內工作),(2) 白班管理(看門人每天上下班到房屋內工作),(3) 巡邏管理(看門人定期巡邏,例如在垃圾收集日每周巡邏三次),(4) 住戶自我管理(不指派看門人,例如雇用兼職工人打掃房屋)。
*類似的方法也適用於租賃物業。 |
根據建築基準法第6條需要申請確認的建築物要進行建造、擴建、翻新或搬遷時,業主必須要在建築工程開始之前,向管轄施工現場的指定行政機構的建築檢查員提交「建築確認申請書」,以便確認建築計劃是否符合建築基準法等其他相關法律。
只有在向建築工地管轄的指定行政機構的建築檢查員或指定的核查和檢查機構提交「建築確認申請書」,並獲得「建築確認証(確認済証)」後,才可以開始進入施工階段。
根據提交申請的房產情況,「建築確認申請書」可能需要附上建築計劃大綱、布局圖、平面圖和其他圖紙,以及結構計算書和其他文件,因此通常都會由設計師等其他人來代表申請人行事。如沒有獲得建築確認,就屬於違章建築,就不能利用住房金融公司的貸款或銀行抵押貸款,即使獲得了確認証,但是建造的房屋與申請文件有差異,仍然屬於違章建築。 |
如果該建築符合建築標準法的規定,就會有一份副本作為確認通知書返還給申請人,這就是所謂的建築確認證書,這份副本被稱為建築確認証(確認済証)。在開工、登記保存或擴建建築等的時候,都會需要建築確認証,所以請保管好此重要文件。 |
對於根據建築標準法第6條規定需要申請確認的新建、擴建、改建或搬遷的建築,業主必須在開始施工前向建築檢查員或對施工現場有管轄權的指定行政機構的指定確認和檢查機構提交兩份建築許可申請,以確認建築計劃符合建築標準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只有在向建築檢查員或對施工現場有管轄權的指定行政機構的指定核查和檢查機構提交「建築確認申請書」的正本與副本,並收到一份「建築確認証(確認済証)」的副本后,才能開始施工。
申請時需要提供建築計劃大綱、布局圖、平面圖和其他圖紙,以及結構計算書和其他證明文件,這取決於申請的房產,因通常都會由設計師等其他人來代表申請人行事。如果建築物未獲批准,則被視為違章建築,將無法從政府住房貸款公司獲得貸款或從銀行獲得抵押貸款。即使獲得了許可證,但是建造的房屋與申請文件有差異,仍然屬於違章建築。因為在開始施工、登記保護或擴建建築時都需建築確認證(確認済証),所以請保管好此重要文件。 |
當需要建築確認的建築完成施工時,業主需要向建築檢查員或指定的檢查機構提交一份通知,並進行「完成檢查」,當「完成檢查」的結果顯示建築是按照建築許可申請建造的話,就會獲得的文件叫做「檢查済証」。
在國土交通省提高檢驗證書獲取率的措施出台之前,許多建築原本就沒有「檢查済証」,從有效利用現有建築存量和促進房地產交易的角度出發,2014年7月,發布了關於如何調查沒有「檢查済証」的建築是否符合建築標準法、使用指定的確認檢驗機構等的指導方針。 |
根據國土交通省於2014年7月2日發布的「關於對沒有檢查済証的建築使用指定核查和檢查機構調查建築標準法遵守情況的指南(検査済証のない建築物に係る指定確認検査機関を活用した建築基準法適合状況調査のためのガイドライン)」,對現有建築進行調查,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建築標準法。這證實了現有建築是不符合標準的建築,而不是違章建築,為沒有檢查済証的建築的擴建、裝修和改變用途提供了便利。 |
當「確認済証」或「檢查済証」(兩者都不能重發)作為各種程序(如建築登記程序或銀行貸款再融資)的附件需要,但已遺失時,就會被簽發的證書叫做「建築確認台帳記載事項証明書」。
該證書證明了建築登記冊上的以下信息:建築物的名稱和編號、主要用途、總面積、確認編號、確認日期、檢查日期、檢查證書編號和檢查證書籤發日期。 |
申請建築許可時提交的文件叫做「建築計劃概要書」,此文件包含建築師、設計師、施工監理和承包商的姓名和地址,施工現場編號、場地面積、建築面積、結構、高度、層數和其他建築細節,以及指導圖和布局圖。這個檢查系統對所有申請者開放,允許附近的居民檢查他們附近正在建造的建築是否是違章建築,以及他們的場地和建築將如何受到該建築的影響。 |
房屋檢查是一種專業服務,由熟悉房屋的驗房師或房屋檢查員從第三方和專業的角度提供建議,以確定房屋的破損狀況,是否有任何缺陷,需要維修的部位與時間,以及這種維修的大致費用。這種檢查的結果可以作為購買現有房屋前做出購買決定的依據。房屋檢查主要是儘房屋檢查主要以視覺方式進行的檢查,如果發現任何缺陷,則進行更詳細的檢查,如地震診斷等。 |
檢查現有建築物的構造強度,通過計算得出對未來可能發生的地震的耐震能力,並從數值上確定建築物所受的損害程度。 |
證明現有建築符合現行新的耐震標準的文件。如果進行了耐震診斷,結果表明需要進行加固施工后,進行了加固施工的話,就會獲得符合耐震標準的證書。如果在房產所有權轉讓(交付)之前,以賣方的名義出具了符合耐震標準的證書,並且買方獲得了帶有合格證的房產,買方可以享受:(1)10年內最高可減免400萬日元的抵押貸款;(2)購買二手房屋時,減免登記和牌照稅;(3)購買二手房屋時,減免房產購置稅;(4)固定房產稅的一半;(5)地震保險費10%的折扣。 |
住房性能指示系統的建立是為了根據基於立法的統一標準來指示和評估房屋的性能,這使得人們更容易對不同的房產進行並排比較,而無需成為專家,並在購買房產時進行比較。 |
簽訂合約時,法律要求對建築物的名稱,所在地,出租人,合約內容(租金和禁止事項)等進行事先確認。由宅地建築取引士進行說明。承租人如果同意,需要在文件上簽字蓋章,並進入合約手續。 |
除了租金還需另外支付的費用,用於管理和維護公寓走廊等的公共區域。用於支付公共區域的電費和清潔費。 |
通過房產仲介續簽合約時向仲介支付的費用。費用一般為半個月的租金。也有不收取該費用的仲介。與續約費分別計算。 |
作為房屋租賃的慣例,續約時會向房東一次性支付的費用。費用一般為一個月的新租金。續約費與續約手續費分別計算。 |
在簽訂房產租賃合約時所要求的,在合約終止或到期時,承租人有義務對租賃房產所做的改動恢復到原來的狀態。無論該改動是由於疏忽還是有意為之。恢復原狀的方法可選擇從押金或者保證金中扣除或者另外支付。正常範圍內的劣化並不屬於這個範圍。 |
與保證金意思基本相同。在合約解除時會被返還給租戶,不過拖欠的押金,對污損的房間進行維修的費用等時會從中扣除。 |
出租房屋的押金或商鋪的保證金等費用中,解除或終止合約時不需要返還給租戶的那部分費用。 |
被委任而對建築物進行維護和保養並進行各種業務的公司。管理公司的工作範圍很廣,如向租戶收取租金,支付建必要的建築維護費用,檢查和維護公共設施,提供消防和安保,為空置房招募新租戶,規劃大規模維修等。 |
作為簽定租賃合約的前提條件,房東會對提交的租房申請書和其他必要的文件進行確認,以保證申請人有穩定的支付能力,並不會做出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
保險將在發生火災和其他災害時對家用物品進行賠償。承租人必須在入住時購買保險。 |
在一定期間內免收租金的條件。 |
當上前住戶搬走,並迎來新租戶時,會將鎖的鎖心部分進行換新。 |
分租出租 |
如果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對所租房屋(房間)造成損害,例如意外,並承擔法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時,租戶需要對損害進行賠償。該保險涵蓋了這種損害賠償。 |
允許續簽合同的租賃權。出租人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之下,不能拒絕承租人的續約。 |
一種租賃權,租賃關係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終止。 |
租戶在月初以外的日期搬入租賃房產時的租金計算的方法,計算日數后并進行支付。 |
對於由多人共同擁有的公寓單位,"場地使用權 "是指與建築物所在土地(共同擁有的土地)相關的單位所有者的權利。 |
對於獨立式住宅,土地作為獨立財產與建築物分開登記。另一方麵,對於共有單元來說,地麵使用權是登記在共有單元上的,因此單元所有人不得將地麵使用權與專有部分分開處置。附屬於共有單元的場地使用權稱為場地權。 |
所有權是按照建築物專有部分的比例對共有土地擁有的權利。通常情況下,當您購買公寓單元時,您將獲得公寓單元的所有權和土地的所有權。 |
租賃權是一種 "債權",而地上權是一種 "物權"。承租人(地上權持有人)可以不經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將財產出售或出租給第三方。 |
租賃權的效力不如地上權強。在買賣或出租財產的情況下,需要土地所有者的同意,並支付同意費用(轉讓費)。 |
1992年,日本修訂了《土地和建築物租賃法》,該法規定了租賃合同。通過修訂,土地租賃權被分為「定期土地租賃權」,該租賃合同不可續簽,以及「普通土地租賃權」,該租賃合同可續簽。普通土地租賃權的期限為30年,無論建築物類型如何。首次續約期限為20年,從第二次續約起,每次續約期限為10年。期限可以由相關方決定。 |
對於1992年《土地和建築物租賃法》修訂前設立的土地租賃權,適用舊法。根據修訂前《土地和建築物租賃法》設立的土地租賃權稱為「前土地租賃權」。在舊法中,土地租賃權的期限對於木結構等非堅固結構至少為20年(如果期限未指定,則為30年),對於公寓等堅固結構至少為30年(如果期限未指定,則為60年)。租賃合同是可以續簽的。 |
在普通土地租賃權中,被歸類為 "地上權"的權利。 |
在普通土地租賃權中,被歸類為「租賃權」的權利。 |
在舊土地租賃權中,被歸類為“地上權”的權利。 |
在舊土地租賃權中,被歸類為“租賃權”的權利。 |
在城市規劃區域中,城市化促進區域是要作為城市區域積極開發的區域。這些區域將劃定用途區,並將建設道路、公園和污水處理系統,以促進計劃中的城市化,包含住宅、商店和工廠。 |
在城市規劃區域中,城市化控制區域是為了控制城市化並保護自然環境,對開發和建設進行限制的區域。 |
第一類低層住用專用區域是為了保護適合低層住宅(兩到三層及以下)的良好居住環境而指定的住宅區。小型商店、帶辦公室的住宅、小學和初中可以在該區域內建造。 |
第一類中高層住宅專用區是為保護中高層住宅的良好居住環境而指定的住宅區。該區允許建造的建築物包括四層或四層以上的中高層公寓樓、兩層或兩層以下且建築麵積在 500 平方米或 500 平方米以下的餐館和商店、大學和醫院。該區不允許建造高爾夫練習場和彈子房等娛樂設施以及酒店等住宿設施。 |
第一類住宅區是通過限製建造大型商店、辦公樓等來保護居住環境的區域。餐廳、商店和辦公樓的建築麵積隻要在 3 000 平方米以下,無論層數多少都可以建造。保齡球館、高爾夫練習場、酒店和旅館也可以在該區域內建造。無論建築規模大小,都不允許建造彈子房和卡拉 OK 等娛樂設施。 |
近鄰商業區是為開展商業業務而指定的區域,主要目的是為周圍居民提供日常生活必需品。該區域包括地方商業區。公寓樓、商業樓和辦公樓可以在該區域共存。除了住宅、商店、酒店、彈子房和卡拉OK店,電影院、停車樓、倉庫和小規模工廠也可以在該區域內建造。 |
商業區是主要為了促進便利開展商業業務(如商店和辦公室)而指定的區域。商業區是唯一允許建設幾乎所有商業設施、辦公室、住宅、商店、酒店、彈子房和卡拉OK店的用途區。高層建築也可以在該區域內建設。 |
由《城市規劃法》規定的區域,以防止城市地區發生火災,將損失降到最低。或者還有根據上述目的而制定具體法規的地區。在被指定為放火區的地區,原則上建築物必須具備相應的防火能力。 |
相當於防火區的區域(主要在房屋區域外)。與防火區一樣,原則上建築物必須根據其規模具有準放火能力(比放火區域的限制要少)。 |
《城市規劃法》第8條的規定的「區域地區」之一,規定了建築物的最高或最低高度的限制。 |
《城市規劃法》第8條規定的「區域地區」之一,為了合理使用土地而指定建高層建築的地區,計畫建設高層建築群的區域。規定了最高和最低容積率,最高限度和土地比例限制等。 |
《城市規劃法》第8條規定的「區域地區」之一,是城市規劃法為保持城市的自然美(風景美)和保護城市環境而制定的區域。在被指定為風景區的地區,對建築和樹木的砍伐有一定的限制。 |
《城市規劃法》規定的特殊用途區域之一,集中了教育,研究所,圖書館,藝術館和博物館等教育,研究和文化設施。在被指定為教育區的地區,某些類型的設施和商店的建設和經營可能是被禁止或限制的。 |
日本房地產的房間佈局通常以數字和字母組合的形式表示,如 "2LDK"。 以下是與房間佈局相關的典型詞彙的解釋。
起居室 |
餐廳 |
廚房 |
餐廳和廚房的組合空間 |
客廳、餐廳和廚房的組合空間。LDK 類似於 DK,但比 DK 大,因為它有額外的空間可用作起居室。 |
這種房間布局被稱為 "一室式",隻有一個房間可直接通向廚房。 |
壁櫥,是房間中的儲藏空間。 |
步入式壁櫥(Walk-in Closet)的縮寫,是一種比壁櫥麵積更大的儲物空間。 |
S 代表"服務室"(Service Room),表示一個通常用作儲藏室等的小空間。雖然由於採光和通風等原因,這個空間在法律上不被定義為房間,但其面積可能足夠作為備用房間使用。 |
當天花板被抬高,房間的特定空間被分為兩層時,上層的空間被稱為閣樓。 |
一個用於家務工作的空間,例如洗衣和熨燙,並可通向廚房和浴室。櫥櫃、儲藏室等可以放置在多功能空間中。 |
由地板和扶手構成,從建築物外牆伸出的無屋頂或天花板的結構被稱為“露台”。 |
由地板和扶手構成,從建築物外牆伸出的帶有屋頂、簷口或簷下空間的結構被稱為"陽台"。 |
位於一樓的類似陽台的空間。 |
單位浴室,是指通過將地板、牆壁、天花板等與防水塑料一體化形成的浴室。有一種類型是將浴室和洗臉盆結合在一起,還有一種類型是將浴室、洗臉盆和廁所結合在一起。 |
用於水管、污水管、燃氣管等管道的管道空間。 |
一個存放電表、燃氣表、水表等的表箱。 |
用榻榻米的數量來表示房間大小的單位。一個榻榻米(稱為「一畳」)大約是1.62平方米。 |
日本古老的度量衡係統—"尺幹" 係統中使用的麵積單位。一坪約為 3.3 平方米,相當於兩張榻榻米的麵積。 |
指在公寓等集體住宅中,租戶可以私下使用的空間,除去公共區域。陽台作為公共區域,因此不包括在專有面積內。此外,閣樓的面積不包括在建築面積內,因此也不包括在專有面積內,而是單獨列出。 |
RC建築是一種建築結構,是由抗拉強度大的鋼筋和抗壓的混凝土組合而成,將地板、牆壁和柱子進行一體化建造。這種結構對地震和火災等有良好的耐受性,通常比木製或鋼架結構的房間有更好的隔音效果。 SRC建築則將鋼筋混凝土結構和鋼筋框架所結合。由於橫斷面較小使得強度增加,從而使建築重量更輕。 |
減振的結構是在建築物的框架上設置阻尼器來吸收由地震或者風產生的振動。抗震結構是通過加強牆壁,柱梁和其他結構是建築物更加結實,從而抵禦地震帶來的影響。隔震結構是通過防止地震的能量直接傳到建築物從而防止地震造成的建築物的搖晃和破壞。 |
設置在公寓住宅等的儲物櫃式的設施,當居民外出時其快遞包裹會被暫時存放,隨後可以領走包裹。快遞員會將包裹放入快遞箱,並將未送達投遞單投入住戶的郵箱中,住戶回家後可以從指定的快遞箱裡取走包裹。快遞箱通常會安裝在入口處或集體郵箱附近。 |
具有熱水清洗功能的坐便器。有的還具有風乾或加熱功能。一般被稱為「Washlet」或者「淋浴馬桶」,這些名稱是製造商的商品名。 |
將儲存在浴缸中的水再加熱的功能。因為可以重新加熱變冷的水,此功能對成員較多的家庭很有幫助。 |
指的是將房間的能源設備全部電話的系統。比如,安裝電磁爐從而代替煤氣灶,電熱水器代替燃氣熱水器。在高密閉性的住宅,電的使用比煤氣的使用更加清潔也更加安全,因此被越來越多地導入。 |
公寓小區中除了私人區域之外的空間和設施。包括住戶日常使用的入口,電梯,公共走廊和樓梯等,以及包括位於每個單元的陽台的緊急避難通道。 |
浴室的換氣扇,具有乾燥和加熱等功能,有些使用的是電力,有些是燃氣。吹出的熱風在40到55度之間,可以對浴室和諒在浴室的衣物進行乾燥,還可以預熱等。 |
將加熱元件放置於地板下以加熱房間的供暖方式。發熱方式有熱水循環的熱水方式和使用電加熱元件的方式。 |
儲存室是位於公寓樓的公共區域,住宅入口處,地下室或獨立建築內的儲存空間。對於有高爾夫球袋和滑雪設備等不想帶入房間的物品時很有用。 |
一般指的是,為老人或殘障人士等身體不便的人消除妨礙日常生活行動的障礙物。以住宅為例,可以是消除地面或出入口的台階,在樓梯安裝扶手,拓寬走廊,拓寬浴室並安裝扶手,以及安裝家同電梯等消除物理的障礙。 |
要求對特定家用電器進行回收的法律。在處置受該法律約束的電器時,有必要依賴有執照的業者或商鋪進行回收。回收所需的費用根據製造商或者商品的不同,由處置電器的人來負擔。 |
從廣義上講,民宿指的是住在私人的個人住宅。因為偶爾出現有人來住宿而並沒有形成為了收取住宿費而進行的一般商業行為,因此收取的作為住宿的謝禮(住宿費)並不被視為營業行為也就不受制於旅館業法的管轄。但是隨著Airbnb(將潛在住戶和提供房間的房東進行匹配的服務)的出現以及日本入境旅客數量的不斷增加所導致住宿設施的不足,吸引了人們對民宿的關注。但是由於不支付住宿費和附近居民的投訴等問題的可能性很大,相關法律的規制正在制定中。 |
一個住宅由除家庭成員意外的幾個人共同租用,生活在一起。或為此目的而設計的住宅。一般來說,廚房,客廳和浴室是共用的,而每個人的房間則為私人空間。這種住宅的好處是可以以負擔較小的租金住在較大的住宅里。如果不是以合租為目的的住宅,則需要房主的事先批准。 |
集合住宅的能源管理系統,測量和存儲公寓樓內的電力使用量和其他數據,空調和照明設備等連接設備的控制,高峰需求的抑制和控制等機能。該系統有望促進家庭和建築物內的節電,並節省電費。 |
將多數建築物連在一起的建築,每戶都有自己的花園或露台。如果想像一下一系列獨立的房屋連結在一起就很容易理解,也被稱為長屋(連結建築,連棟建築)。 |
由私人土地所有者建造的高檔租賃住房,通過政府、地方政府撥款和日本住房金融機構的資金進行融資。國家和地方政府都租賃此類住房,並為居民提供租金補貼。 |
按照「不動産登記法」的定義,用於一般交通的道路,無論其是否為「道路法」規定的道路,以及土地登記記錄中所列的土地所有權之一。 |
將一塊地塊分割成多塊土地的行為被稱為細分,而將多塊土地合併成一塊土地的行為被稱為合併。通常情況下,在申請分戶登記時,需要附上一份地塊邊界確認書和被分割土地的耕地測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