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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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16年 12 月 6 日

按類別劃分的日本房地產術語:

經紀

宅地建築取引士
  通過宅地建築取引士(主要宅地建築交易員)資格考試,並由都道府縣的知事登記並頒發的證明。只有合格者才可對租賃合約的重要事項進行說明。
中介費
  支付給房地產機構的費用,作為購買,出售和租賃房產時的介紹費或合約手續費。
代理
  當事者(買方,賣方,出租人,承租人)的代理,代表當事者進行房地產交易。
專屬專任仲介
  只能委任一家房地產公司。禁止客戶重複委任其他房地產公司或直接與自己找到的交易方進行直接交易,並且在簽訂合約時必須通過委任的房地產公司。此外,簽訂專屬專任仲介合約後,房地產公司必須在5天之內在指定的房地產流通機構登記該信息,並在每週對委託者進行至少一次的業務報告。
專任仲介
  與專屬專任仲介基本相同。客戶不可以重複委託其他房地產公司,但是可以直接與自己找到的交易方進行直接交易(不通過房地產公司進行交易)。
一般仲介
  客戶可以委託複數的房地產公司,也可以不通過房地產公司而與自己找到的交易方進行交易。另外,房地產公司也沒有義務向客戶進行業務報告等。

買賣

註冊印章
 

向居民註冊地的地方自治體申請並經受理後的印章,具有法律效力。印章證明「合約是由本人自願簽署,沒有任何疑問」,並明確了合約中簽署人的責任。

印章證書
 

證明在地方自治體登錄的印章(實印)是真實的書面證明。因為可以信賴的第三方保證本人印章的合法性,所以房地產或汽車買賣,公正契約的做成時會使用到。

登記
 

房地產(土地和建築物)面積和位置,以及記載有所有者的住所,姓名的登記簿(官方登記簿)。通過向一般大眾公開這些信息,使每個人都能了解房產權益關係等信息,並起到確保交易安全和順利地進行。

住民票
 

住民票是以個人為單位,記載個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的記錄,是對居民的居住關係的公正證明。房地產租賃買賣時候是必要的。

誓約書
 

房地產買賣時需要住民票和實印,因為在其他國家並沒有這種制度,需要誓約書作為替代。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居民號碼,證明本人無誤的聲明在公證員面前宣誓,簽字並得到公正。

購房證明
 

由房產的潛在購買者向賣方或中間方出具的書面文件。作為購買意向的證明,記載有希望的購買價格,付款方式和付款時期以及其他希望條件等。這只是表明購買者的意向的文件,沒有必須購買/簽約的義務。因此在簽訂買賣合約前可以取消而不需要支付任何罰款。

冷卻期
 

在簽約合同後,給消費者時間,重新冷靜地考慮,允許他們在一定的時間內無條件地解除合同的特別制度。雖然有各種條件制約,但在房地產交易中,如果是賣方為建築商的住宅土地或建築物的銷售合約,且申請/簽約是在辦公室意外的地方簽訂的話,基本上可以有冷卻期(冷卻期為8天)。

國家土地法的通知
 

關於土地交易的通知。根據《國家土地利用規劃法》的規定,當交易超過一定面積的土地時,需要提交該通知。

後退的規定
 

當用地與屬於《建築標準法》第42條第2款規定的道路相鄰,且寬度小於4米時,為了保證規定的道路寬度,建造建築物時,用地的一部分要從道路上後退一定的距離。條例規定,如果道路寬度小於4米,後退的距離為中心線2米,如果道路的另一側是懸崖或河流(與懸崖與河流接壤的一側)等,後退的距離為道路邊緣4米。
*除上述情況外,該術語還用於描述建築構造,比如為了保證足夠的陽光和通風等目的將建築物上曾於下層錯開的結構等。

私人道路負擔
 

將用地的一部分作為道路進行負擔(提供)。另外,當作為買賣的用地包括私人道路時,需要承擔私人道路的部分。

住房貸款
 

金融機構等提供的貸款,僅限於購置住宅土地,購買住房,新建或翻修住宅等目的。由於有所購買的土地和住宅做抵押,對於金融機構來說貸款的風險較低,所以利率也低。「住房貸款」是一種只適用於自己居住的住宅,如果是房地產投資或別墅等目的的話,可選擇的貸款的種類不同,如「第二套住房貸款」等。

無追索權貸款
 

只有作為抵押品的住宅用地或住宅附有還款義務。如果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只要把作為抵押的房產交給貸款人,就不用再以其他形式還款。債權人是無法對債務人的責任進行追索的。

有追索權的貸款
 

還款的來源不僅限於作為抵押的住宅用地或者住宅,可以追溯到借款人的其他經濟來源或者保證人。

特約貸款
 

房地產的購買價格普遍較高,買方在以自己會從金融機構等獲得貸款的前提下簽訂買賣合約。特約貸款指的是,買賣雙方事先達成協議,萬一買房無法獲得融資(金融機構等不批准貸款)的情況下,允許取消買賣合約。簽訂特約貸款協議時,如果明確記載包括申請融資的公司,獲得融資的日期和訂金的退還等買賣合約取消的條件的話,可以避免日後發生問題。

如果賣方說「如果是其他金融機構的話就應該能獲得貸款」或「無論需要多少時間,希望你能夠獲得融資」等則會導致無法取消買賣合約或不法得到退還的訂金等問題。

固定利率
 

在適用期內保持固定不變的利率(利息率),因此還款額金額也不變。

可變利率
 

在適用期內,利率會根據利率條件等因素變動,因此還款金額也會隨之變動。

提前還款/span>
 

在貸款償還期間,除了每月償還貸款外,還可以選擇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所有提前償還的部分都用於償還本金,因此可以減少貸款利息,縮短貸款期限。提前還款主要有兩種類型「縮短期限型」即按提前還款的金額縮短還款期,以及「減少還款金額型」即在不改變還款期的情況下,減少每個月的還款金額。

住房貸款的稅收減免
 

指的是利用住房貸款建造或購買房屋時,如果滿足一定的條件,就會可以申請所得稅等的稅收減免的制度。具體來說,每年年末住房貸款的餘額的1%會被作為稅金而被返還。住房貸款的稅收減免的獲得需要向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提出申請。

長期優良住宅
 

指的是為了確保能夠長期良好的使用狀態而採取相應措施的,被認定為優良的住宅。認證申請人需準備一份房屋建設和維護保全的相關計畫(「長期優良住宅建築等計畫」)並提交給主管的行政機關。該制度以《促進長期優良住宅普及法》(2009年6月4日頒布)為基礎,旨在通過建設優秀住宅,長期使用,可以減少整個社會的浪費和環境影響,降低重建等成本,減輕國民的負擔。

貨幣消費貸款協議
 

債務人和債權人在貸款時簽訂的合約。該合約明確記載了貸款金額,還款日期,利率和資金用途等,並承諾今後的還款,從而防止今後貸款人和借款人之間發生問題。

團體信貸人壽保險
 

如果借款人在償還住房貸款期間死亡或嚴重殘疾時,將會被支付相當於住房貸款未償還餘額的保險,使得貸款的到完全償還。在日本,大多數金融機構要求借款人在辦理房屋貸款時加入團體信用人壽保險。

Flat 35
 

通過私營金融機構與住宅金融支援機構之間的合作,提供的全期間的固定利率住房貸款。在還款期結束前,借款利率和還款額都是固定的,因此可以有計畫的進行還款。

 

《方案》
在借入住房貸款後,債權將轉移到住宅金融支援機構,住宅金融機構則以信託的方式向投資者發行以貸款為擔保的債券,為住房貸款籌集資金。雖然債權被轉移,住房貸款借款人的各種手續的窗口業務將繼續在受金融支援機構委任的私人金融機構進行。

Flat 50
 

針對被認定為長期優良住宅的住宅,貸款期最長為50年的制度。雖然申請時,申請者的年齡要求在44歲以下,但是也有父母與子女接力還款的制度(與符合一定要求的繼承人一起還款的方法),允許44以上的人申請。還款期長,因此每個月還款額的負擔較輕,使得購買長期優質住宅變得更容易,但是由於還款期較長,總還款額也會增加。

業主變更
 

在仍有租戶居住中的出租的房屋的情況下(租賃合約期間),進行所有者(業主)變更。如果沒有租戶的居住,即使是用於租賃的房屋,也不能稱為「業主變更」。

缺陷擔保責任
 

賣方對買賣合約的對象(住房等)在購買時沒有發現的缺陷負有責任。責任包括對缺陷的修復,以及對缺陷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或解除合約等。

訂金
 

買房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約時,作為簽訂合約的基礎而向賣方支付的金額。由買方一次性付給賣方,在支付全部購房款時會返還給買方。然而,為了節省手續,通常會在合約中表明「訂金會被充當買賣價格的一部分」,將訂金作為買賣價格的一部分。
訂金是在萬一情況下合約被取消時的擔保,使得買賣雙方都不得隨意取消合約。如果買方取消合約,買方就需要放棄訂金。如果賣方取消合約,賣方必須在全額返還訂金的基礎上再支付同等金額(雙倍訂金)。訂金通常為買賣價格的10%左右。

取消定金/放棄定金
 

在您簽署購房合同並支付定金之後,因各種原因需要取消合同時,您可以通過放棄定金的方式無條件地取消合同。這就是所謂的「取消定金」。要取消定金,該定金必須是取消定金,而且銷售合同上註明該定金是取消定金。即使沒有特別提到,也可以推定為取消定金。但是,取消定金的有效期限是在另一方開始履行之前。

定金流放
 

當買方或租戶支付定金之後,需要放棄定金的情況叫做定金流放。如果賣方已經開始履行合同,定金就不能被流放。通過放棄定金,買方或租戶可以取消購買房產的合同。

翻倍定金
 

當賣方或其他收到定金的一方退還雙倍的定金時,這種行爲被稱為翻倍定金。通過翻倍定金,賣方可以取消銷售合同。

違約金
 

如果簽訂了房產買賣合同,在定金解除有效期限過後出現了違約,可以要求的錢被稱為違約金。按照法律規定,違約金的數額最高為購房款的20%。需要仔細注意的點是,違約金很容易與定金相混淆。

履行的開始
 

在過去的判例中,履行的開始被定義為開始執行作為義務一部分的利益,即當履行行為的一部分以外部可客觀識別的方式進行時,或當提供履行所不可缺少的先決條件行為已經進行時。主要以登記轉移、財產交付和建築工程構成了賣方方面的履約行為的開始。
對於買方來說,這些行為包括中間支付、與搬家公司簽訂合同以及支付剩餘的購買金額。

中間金
 

在銷售合同簽訂後由買方支付給賣方的錢被稱為中間金。中間金與定金不同的是,定金只有在履行合同義務后才被確認為購買價格的一部分,而中間金則在付款時立即被確認為購買價格的一部分。

結算
 

買方向賣方支付的買賣金額(全部剩餘款)。對於一般的房屋買賣合約,會在簽約時交付訂金,然後支付餘款“結算”後完成房產的交付和所有權的轉移。結算手續涉及到大筆資金的往來,買方大多利用房屋貸款,因此為了方便,往往在金融機構內進行。

維修儲備資金
 

由公寓購買者(單位業主)積累的資金,用於維修公寓的外牆、屋頂和電梯等的公共區域。維修工作往往需要準備大量的資金,一次性支付此資金會給業主帶來巨大的負擔,並可能導致因缺乏資金而無法進行必要維修的風險。為了減少這種風險,提前為維修工作費用儲備資金。

容積率
 

建築物的總建築面積與場地面積的比率。這比率定義了該地塊上建造的建築物每層的建築面積總和。

建築覆蓋率
 

建築面積與場地面積的比率。這比率定義了多少土地可用於建築。

地震保險
 

專門針對地震災害的保險,承保因地震、火山爆發或海嘯引起的火災、損失、掩埋或沖刷造成的損失。地震保險包括住宅建築物和家庭財產。政府對超過私人保險公司承擔的地震保險責任的一定數額的巨大地震損失進行再保險,目的是為受地震和其他災害影響的人的生活回復穩定而付出貢獻。

火災保險
 

涵蓋因火災事故和自然災害(如雷擊、風災和水災)而造成的建築物和建築物内的家庭用品損失的保險。

建築地塊和建築物交易業務法
 

建築地塊和建築物交易業務法(1952年第176號)的制定是為了確保建築地塊和建築物交易商的正常商業運作和交易的公平性。其目的是通過對建築地塊和建築物交易商實施許可制度,並對其業務進行必要的監管,以促進建築地塊和建築物交易業務的健康發展,保護購買者的利益,促進建築地塊和建築物的流通。

重要事項的説明(買賣交易)
 

按照《建築地塊和建築物交易業務法》的規定,在簽訂房地產買賣(交換)合同之前,房地產經紀人必須向交易各方說明有關合同的重要事項,包括標的物的狀況、交易的權利和條件,出具書面的重要事項說明。房地產經紀人必須在文件上簽字蓋章,並向對方出示房地產經紀人的證書之後進行詳細的解釋。

管理費(買賣交易)
 

管理費是專門用於管理、維護和保存公共區域的資金,如地面、入口、走廊、樓梯、天臺、電梯、陽臺和屋頂陽臺。一般來說,該費用是根據業主擁有的專屬樓層面積來承擔的。

管理公司(買賣交易)
 

代表業主對房產進行管理的公司。其工作包括維護和檢查公共區域和設施,核算清潔費和管理費,規劃和實施長期維修計劃,以及確定公共生活規則,如管理條約和詳細的使用規則,並解決各種問題。

管理方法
 

管理方法是指管理公寓的方法,按看門人工作的形式分類。主要有以下四種方法: (1) 24 小時現場管理(住戶看門人在房屋內工作),(2) 白班管理(看門人每天上下班到房屋內工作),(3) 巡邏管理(看門人定期巡邏,例如在垃圾收集日每周巡邏三次),(4) 住戶自我管理(不指派看門人,例如雇用兼職工人打掃房屋)。

 

*出租房也有類似的方法。

建築確認申請書
 

根據建築基準法第6條需要申請確認的建築物要進行建造、擴建、翻新或搬遷時,業主必須要在建築工程開始之前,向管轄施工現場的指定行政機構的建築檢查員提交「建築確認申請書」,以便確認建築計劃是否符合建築基準法等其他相關法律。
只有在向建築工地管轄的指定行政機構的建築檢查員或指定的核查和檢查機構提交「建築確認申請書」,並獲得「建築確認証(確認済証)」後,才可以開始進入施工階段。
根據提交申請的房產情況,「建築確認申請書」可能需要附上建築計劃大綱、布局圖、平面圖和其他圖紙,以及結構計算書和其他文件,因此通常都會由設計師等其他人來代表申請人行事。如沒有獲得建築確認,就屬於違章建築,就不能利用住房金融公司的貸款或銀行抵押貸款,即使獲得了確認証,但是建造的房屋與申請文件有差異,仍然屬於違章建築。

建築確認証(確認済証)
 

如果該建築符合建築標準法的規定,就會有一份副本作為確認通知書返還給申請人,這就是所謂的建築確認證書,這份副本被稱為建築確認証(確認済証)。在開工、登記保存或擴建建築等的時候,都會需要建築確認証,所以請保管好此重要文件。

建築確認証(確認済証)
 

對於根據建築標準法第6條規定需要申請確認的新建、擴建、改建或搬遷的建築,業主必須在開始施工前向建築檢查員或對施工現場有管轄權的指定行政機構的指定確認和檢查機構提交兩份建築許可申請,以確認建築計劃符合建築標準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只有在向建築檢查員或對施工現場有管轄權的指定行政機構的指定核查和檢查機構提交「建築確認申請書」的正本與副本,並收到一份「建築確認証(確認済証)」的副本后,才能開始施工。
申請時需要提供建築計劃大綱、布局圖、平面圖和其他圖紙,以及結構計算書和其他證明文件,這取決於申請的房產,因通常都會由設計師等其他人來代表申請人行事。如果建築物未獲批准,則被視為違章建築,將無法從政府住房貸款公司獲得貸款或從銀行獲得抵押貸款。即使獲得了許可證,但是建造的房屋與申請文件有差異,仍然屬於違章建築。因為在開始施工、登記保護或擴建建築時都需建築確認證(確認済証),所以請保管好此重要文件。

檢查済証
 

當需要建築確認的建築完成施工時,業主需要向建築檢查員或指定的檢查機構提交一份通知,並進行「完成檢查」,當「完成檢查」的結果顯示建築是按照建築許可申請建造的話,就會獲得的文件叫做「檢查済証」。
請保管好此重要文件,因為它會在買賣房產時製作製作重要事項説明等的時候會被需要。
如遺失「檢查済証」,則不能重新簽發,但如果「建築確認台帳」上有關於簽發「檢查済証」的記載,則可以獲得「建築確認台帳記載事項証明書」。
在國土交通省提高檢驗證書獲取率的措施出台之前,許多建築原本就沒有「檢查済証」,從有效利用現有建築存量和促進房地產交易的角度出發,2014年7月,發布了關於如何調查沒有「檢查済証」的建築是否符合建築標準法、使用指定的確認檢驗機構等的指導方針。

建築基準法的適合調查
 

根據國土交通省於2014年7月2日發布的「關於對沒有檢查済証的建築使用指定核查和檢查機構調查建築標準法遵守情況的指南(検査済証のない建築物に係る指定確認検査機関を活用した建築基準法適合状況調査のためのガイドライン)」,對現有建築進行調查,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建築標準法。這證實了現有建築是不符合標準的建築,而不是違章建築,為沒有檢查済証的建築的擴建、裝修和改變用途提供了便利。

建築確認台帳記載事項証明書
 

當「確認済証」或「檢查済証」(兩者都不能重發)作為各種程序(如建築登記程序或銀行貸款再融資)的附件需要,但已遺失時,就會被簽發的證書叫做「建築確認台帳記載事項証明書」。
該證書證明了建築登記冊上的以下信息:建築物的名稱和編號、主要用途、總面積、確認編號、確認日期、檢查日期、檢查證書編號和檢查證書籤發日期。

建築計劃概要書
 

申請建築許可時提交的文件叫做「建築計劃概要書」,此文件包含建築師、設計師、施工監理和承包商的姓名和地址,施工現場編號、場地面積、建築面積、結構、高度、層數和其他建築細節,以及指導圖和布局圖。這個檢查系統對所有申請者開放,允許附近的居民檢查他們附近正在建造的建築是否是違章建築,以及他們的場地和建築將如何受到該建築的影響。

房屋檢查(home inspection)
 

房屋檢查是一種專業服務,由熟悉房屋的驗房師或房屋檢查員從第三方和專業的角度提供建議,以確定房屋的破損狀況,是否有任何缺陷,需要維修的部位與時間,以及這種維修的大致費用。這種檢查的結果可以作為購買現有房屋前做出購買決定的依據。房屋檢查主要是儘房屋檢查主要以視覺方式進行的檢查,如果發現任何缺陷,則進行更詳細的檢查,如地震診斷等。

耐震檢查
 

檢查現有建築物的構造強度,通過計算得出對未來可能發生的地震的耐震能力,並從數值上確定建築物所受的損害程度。
按照1995年12月25日生效的「關於促進建築物抗震改造的法律(耐震改修促進法)」建議,如不符合現行新抗震標準的建築,該法律推薦對不符合當前新的抗震標準的建築應積極進行診斷和改造。在某些情況下,在出售舊房產時,需要提供地震檢查報告等的文件。

符合耐震標準的證書
 

證明現有建築符合現行新的耐震標準的文件。如果進行了耐震診斷,結果表明需要進行加固施工后,進行了加固施工的話,就會獲得符合耐震標準的證書。如果在房產所有權轉讓(交付)之前,以賣方的名義出具了符合耐震標準的證書,並且買方獲得了帶有合格證的房產,買方可以享受:(1)10年內最高可減免400萬日元的抵押貸款;(2)購買二手房屋時,減免登記和牌照稅;(3)購買二手房屋時,減免房產購置稅;(4)固定房產稅的一半;(5)地震保險費10%的折扣。

房屋性能評估證書
 

住房性能指示系統的建立是為了根據基於立法的統一標準來指示和評估房屋的性能,這使得人們更容易對不同的房產進行並排比較,而無需成為專家,並在購買房產時進行比較。
住房性能評估證書是在這一制度下頒發的,評估的依據是以下項目:結構穩定性、消防安全、緩解惡化、考慮維修和更新、環境、包括熱、空氣、聲音和光線、考慮老年人等,以及安全措施。

租賃

重要事項說明
 

簽訂合約時,法律要求對建築物的名稱,所在地,出租人,合約內容(租金和禁止事項)等進行事先確認。由宅地建築取引士進行說明。承租人如果同意,需要在文件上簽字蓋章,並進入合約手續。

保證金
 

為了保證發生不支付或未支付租金,終止合約時由租戶承擔的費用(原狀恢復費用等)時而預先支付給房東的保證金。在租戶搬走時扣除實際費用後返還給租戶。市場價一般時住房租金的1-3個月的房租。

禮金
 

在簽訂租賃合約時,由租戶支付給房東的作為謝禮的費用。合約解除或終止時並不會返還給租戶。不過各個地區的情況會有差異,會有不需要該費用的情況。在東京近郊一般為1-2個月的租金。

公共服務費/管理費
 

除了租金還需另外支付的費用,用於管理和維護公寓走廊等的公共區域。用於支付公共區域的電費和清潔費。

更新手續費
 

通過房產仲介續簽合約時向仲介支付的費用。費用一般為半個月的租金。也有不收取該費用的仲介。與續約費分別計算。

續約費
 

作為房屋租賃的慣例,續約時會向房東一次性支付的費用。費用一般為一個月的新租金。續約費與續約手續費分別計算。

現狀檢查
 

對現狀進行確認包括牆壁,地板的污垢和傷痕,設備和給排水的情況等。填寫現狀確認書,搬走時會以此為參考資料進行原狀恢復。

原狀恢復義務
 

在簽訂房產租賃合約時所要求的,在合約終止或到期時,承租人有義務對租賃房產所做的改動恢復到原來的狀態。無論該改動是由於疏忽還是有意為之。恢復原狀的方法可選擇從押金或者保證金中扣除或者另外支付。正常範圍內的劣化並不屬於這個範圍。

保證金
 

與保證金意思基本相同。在合約解除時會被返還給租戶,不過拖欠的押金,對污損的房間進行維修的費用等時會從中扣除。

折舊金
 

出租房屋的押金或商鋪的保證金等費用中,解除或終止合約時不需要返還給租戶的那部分費用。

擔保公司
 

作為有關租金債務的聯合保證人的公司。有些房產會對加入擔保公司的租戶提供禮金/保證金等費用的優惠待遇。最近,許多擔保公司提供廣泛的附帶服務。

管理公司
 

被委任而對建築物進行維護和保養並進行各種業務的公司。管理公司的工作範圍很廣,如向租戶收取租金,支付建必要的建築維護費用,檢查和維護公共設施,提供消防和安保,為空置房招募新租戶,規劃大規模維修等。

租房審查
 

作為簽定租賃合約的前提條件,房東會對提交的租房申請書和其他必要的文件進行確認,以保證申請人有穩定的支付能力,並不會做出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預扣稅證明
 

記載工資收入的書面文件。在租賃房租時,該文件用於確認收入是否足以支付每個月的租金。

保險
 

保險將在發生火災和其他災害時對家用物品進行賠償。承租人必須在入住時購買保險。

免租
 

在一定期間內免收租金的條件。

鑰匙的交換
 

當上前住戶搬走,並迎來新租戶時,會將鎖的鎖心部分進行換新。

分譲賃貸
 

分譲賃貸
分譲賃貸物是由業主購買並出租給他人的公寓單位。承租人可通過租用該單元在公寓內居住。

租戶責任保險
 

如果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對所租房屋(房間)造成損害,例如意外,並承擔法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時,租戶需要對損害進行賠償。該保險涵蓋了這種損害賠償。

一般租賃權
 

允許續簽合同的租賃權。出租人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之下,不能拒絕承租人的續約。

固定期限租賃權
 

一種租賃權,租賃關係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終止。

日算租金
 

租戶在月初以外的日期搬入租賃房產時的租金計算的方法,計算日數后并進行支付。
日算的租金金額是通過將月租金金額除以該月的天數來計算。對於某些房產,每日租金也適用於租戶搬出的月份。對於計算和應用等詳細細節,需要仔細確認合同中所記載的事項。

土地權

場地使用權
 

對於由多人共同擁有的公寓單位,"場地使用權 "是指與建築物所在土地(共同擁有的土地)相關的單位所有者的權利。

地權
 

對於獨立式住宅,土地作為獨立財產與建築物分開登記。另一方麵,對於共有單元來說,地麵使用權是登記在共有單元上的,因此單元所有人不得將地麵使用權與專有部分分開處置。附屬於共有單元的場地使用權稱為場地權。

所有權
 

所有權是按照建築物專有部分的比例對共有土地擁有的權利。通常情況下,當您購買公寓單元時,您將獲得公寓單元的所有權和土地的所有權。

地上權
 

租賃權是一種 "債權",而地上權是一種 "物權"。承租人(地上權持有人)可以不經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將財產出售或出租給第三方。

租賃權
 

租賃權並不像表麵上那樣強大。在買賣和租賃房產時,需要征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並繳納同意費(轉讓費)。

一般土地租賃權
 

1992 年,日本對規範租賃合同的《土地和建築物租賃法》進行了修訂。修訂後,土地租賃權被分為 "定期土地租賃權 "和 "一般土地租賃權",前者的租賃合同不可續簽,後者的租賃合同可以續簽。不論建築物的類型,一般土地租賃權的期限為 30 年。第一次續期為 20 年,第二次續期起為 10 年。期限可由有關各方決定。

舊法規定的土地租賃權
 

對於 1992 年《土地和建築物租賃法》修訂之前確立的土地租賃權,適用原法律。以修訂前的《土地和建築物租賃法》為基礎的土地租賃權被稱為 "原土地租賃權"。在舊法中,土地租賃權的期限為:木製建築等非實心建築至少 20 年(未規定期限的為 30 年),公寓建築等實心建築至少 30 年(未規定期限的為 60 年)。租賃合同可以續簽。

普通地上權
 

在普通土地租賃權中,被歸類為 "地上權"的權利。

普通租賃權
 

在一般土地租賃權中,被歸類為 "租賃權 "的權利。

舊法地上權
 

舊法地上租賃權中的一種權利,被歸類為 "地上權"。

舊法租賃借用權
 

舊法租賃借用權,一種被歸類為 "租賃權 "的權利。

城市規劃區和使用區

城市化推進區
 

在城市規劃區中,城市化推進區是作為城市區域積極開發的區域。應為這些區域指定使用區,並開發道路、公園和下水道係統,以促進有規劃的城市化進程,包括住宅、商店和工廠。

城市化控製區
 

在城市規劃區中,城市化控製區是為了控製城市化和保護自然環境而限製開發和建設的區域。

第一種低層住用専用地域
 

第一種低層住居専用地域是為保護 2 層至 3 層以下低層住宅的良好居住環境而指定的住宅區。區內允許建設小型商店、帶辦公室的住宅、小學和初中。

第一類中高層住宅專用區
 

第一類中高層住宅專用區是為保護中高層住宅的良好居住環境而指定的住宅區。該區允許建造的建築物包括四層或四層以上的中高層公寓樓、兩層或兩層以下且建築麵積在 500 平方米或 500 平方米以下的餐館和商店、大學和醫院。該區不允許建造高爾夫練習場和彈子房等娛樂設施以及酒店等住宿設施。

第一類住居地域
 

第一類住宅區是通過限製建造大型商店、辦公樓等來保護居住環境的區域。餐廳、商店和辦公樓的建築麵積隻要在 3 000 平方米以下,無論層數多少都可以建造。保齡球館、高爾夫練習場、酒店和旅館也可以在該區域內建造。無論建築規模大小,都不允許建造彈子房和卡拉 OK 等娛樂設施。

近鄰商業區
 

鄰裏商業區是指以向周邊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為主要目的的商業區。這些地區包括當地的購物區。公寓樓、商業樓和辦公樓可共存於該區。除住宅外,該區內還可建設商店、酒店、彈子房和卡拉 OK 店、電影院、停車樓、倉庫和小型工廠。

商業區
 

商業區是主要為方便開展商店和辦公室等商業業務而指定的區域。商業區是唯一允許建造幾乎所有商業設施、辦公室、住宅、商店、酒店、彈子房和卡拉 OK 店的地區。此外,還可以建造高層建築。

防火地區
 

由《城市規劃法》規定的區域,以防止城市地區發生火災,將損失降到最低。或者還有根據上述目的而制定具體法規的地區。在被指定為放火區的地區,原則上建築物必須具備相應的防火能力。

準放火地區
 

相當於防火區的區域(主要在房屋區域外)。與防火區一樣,原則上建築物必須根據其規模具有準放火能力(比放火區域的限制要少)。

高度控制
 

《城市規劃法》第8條的規定的「區域地區」之一,規定了建築物的最高或最低高度的限制。

高層使用
 

《城市規劃法》第8條規定的「區域地區」之一,為了合理使用土地而指定建高層建築的地區,計畫建設高層建築群的區域。規定了最高和最低容積率,最高限度和土地比例限制等。

風景區
 

《城市規劃法》第8條規定的「區域地區」之一,是城市規劃法為保持城市的自然美(風景美)和保護城市環境而制定的區域。在被指定為風景區的地區,對建築和樹木的砍伐有一定的限制。

教育區
 

《城市規劃法》規定的特殊用途區域之一,集中了教育,研究所,圖書館,藝術館和博物館等教育,研究和文化設施。在被指定為教育區的地區,某些類型的設施和商店的建設和經營可能是被禁止或限制的。

房間布局 - Madori

日本房地产的房间布局通常以数字和字母组合的形式表示,如 "2LDK"。 以下是与房间布局相关的典型词汇的解释。

 

L
 

起居室

D
 

餐廳

K
 

廚房

DK
 

餐廳和廚房的組合空間

LDK
 

客廳、餐廳和廚房的組合空間。LDK 類似於 DK,但比 DK 大,因為它有額外的空間可用作起居室。

1R
 

這種房間布局被稱為 "一室式",隻有一個房間可直接通向廚房。

CL
 

壁櫥,是房間中的儲藏空間。

WIC or WCL
 

步入式壁櫥的縮寫,是一種比壁櫥麵積更大的儲物空間。

S
 

S 代表 "服務間",表示一般用作儲藏室等的小空間。盡管由於照明和通風等方麵的原因,這個空間在法律上並不被定義為房間,但它的麵積可能大到足以作為一個備用房間。

閣樓
 

當天花板加高,房間的某一空間被分為兩層時,該空間的上層被稱為閣樓。

雜物間
 

洗衣、熨燙等家務空間,可通向廚房和浴室。櫥櫃、儲藏室等可放置在雜物間內。

露台
 

由地板和扶手組成的、從建築物外牆伸出的、沒有屋頂或天花板的結構稱為 "露台"。

陽台
 

從有屋頂、屋簷、屋簷下空間等的建築物外牆伸出的由地板和扶手組成的結構稱為 "陽台"。

平台
 

位於一樓的類似陽台的空間。

UB
 

整體浴室,是指用不透水的塑料將地板、牆壁、天花板等一體化而形成的浴室。有浴室和洗臉盆組合式,也有浴室、洗臉盆和馬桶組合式。

PS
 

水管、汙水管、煤氣管等的管道空間。

MB
 

存放電表、煤氣表、水表等的電表箱。

 

以榻榻米的數量表示房間大小的單位。一個榻榻米約為 1.62 平方米。

 

日本古老的度量衡係統--"尺幹 "係統中使用的麵積單位。一坪約為 3.3 平方米,相當於兩張榻榻米的麵積。

專有麵積
 

這是指公寓樓和其他住宅區中除公共區域以外供租戶個人使用的空間。 陽台不包括在專用麵積內,因為它們被視為公用麵積。 此外,閣樓的麵積也不包括在專用麵積內,因為它不包括在建築麵積內,而是單獨描述。

建築與設施

RC/SRC建築(钢筋混凝土建筑/钢架钢筋混凝土建筑)
 

RC建筑是一種建筑結構,是由抗拉強度大的鋼筋和抗壓的混凝土組合而成,將地板、墙壁和柱子進行一體化建造。這種結構對地震和火災等有良好的耐受性,通常比木製或鋼架結構的房間有更好的隔音效果。SRC建筑則將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筋框架所结合。由於横截面较小使得强度增加,从而使建筑重量更轻。

減震,抗震,隔震結構
 

減振的結構是在建築物的框架上設置阻尼器來吸收由地震或者風產生的振動。抗震結構是通過加強牆壁,柱梁和其他結構是建築物更加結實,從而抵禦地震帶來的影響。隔震結構是通過防止地震的能量直接傳到建築物從而防止地震造成的建築物的搖晃和破壞。

快遞箱
 

設置在公寓住宅等的儲物櫃式的設施,當居民外出時其快遞包裹會被暫時存放,隨後可以領走包裹。快遞員會將包裹放入快遞箱,並將未送達投遞單投入住戶的郵箱中,住戶回家後可以從指定的快遞箱裡取走包裹。快遞箱通常會安裝在入口處或集體郵箱附近。

溫水洗淨馬桶圈
 

具有熱水清洗功能的坐便器。有的還具有風乾或加熱功能。一般被稱為「Washlet」或者「淋浴馬桶」,這些名稱是製造商的商品名。

洗澡水再加熱功能
 

將儲存在浴缸中的水再加熱的功能。因為可以重新加熱變冷的水,此功能對成員較多的家庭很有幫助。

全電化
 

指的是將房間的能源設備全部電話的系統。比如,安裝電磁爐從而代替煤氣灶,電熱水器代替燃氣熱水器。在高密閉性的住宅,電的使用比煤氣的使用更加清潔也更加安全,因此被越來越多地導入。

共用部分
 

公寓小區中除了私人區域之外的空間和設施。包括住戶日常使用的入口,電梯,公共走廊和樓梯等,以及包括位於每個單元的陽台的緊急避難通道。

共用部分
 

公寓小區中除了私人區域之外的空間和設施。包括住戶日常使用的入口,電梯,公共走廊和樓梯等,以及包括位於每個單元的陽台的緊急避難通道。

地板採暖
 

將加熱元件放置於地板下以加熱房間的供暖方式。發熱方式有熱水循環的熱水方式和使用電加熱元件的方式。

儲存室
 

儲存室是位於公寓樓的公共區域,住宅入口處,地下室或獨立建築內的儲存空間。對於有高爾夫球袋和滑雪設備等不想帶入房間的物品時很有用。

無障礙物
 

一般指的是,為老人或殘障人士等身體不便的人消除妨礙日常生活行動的障礙物。以住宅為例,可以是消除地面或出入口的台階,在樓梯安裝扶手,拓寬走廊,拓寬浴室並安裝扶手,以及安裝家同電梯等消除物理的障礙。

其他

家電回收法(特定家用電器再商品化法)
 

要求對特定家用電器進行回收的法律。在處置受該法律約束的電器時,有必要依賴有執照的業者或商鋪進行回收。回收所需的費用根據製造商或者商品的不同,由處置電器的人來負擔。

民宿
 

從廣義上講,民宿指的是住在私人的個人住宅。因為偶爾出現有人來住宿而並沒有形成為了收取住宿費而進行的一般商業行為,因此收取的作為住宿的謝禮(住宿費)並不被視為營業行為也就不受制於旅館業法的管轄。但是隨著Airbnb(將潛在住戶和提供房間的房東進行匹配的服務)的出現以及日本入境旅客數量的不斷增加所導致住宿設施的不足,吸引了人們對民宿的關注。但是由於不支付住宿費和附近居民的投訴等問題的可能性很大,相關法律的規制正在制定中。

合住房
 

一個住宅由除家庭成員意外的幾個人共同租用,生活在一起。或為此目的而設計的住宅。一般來說,廚房,客廳和浴室是共用的,而每個人的房間則為私人空間。這種住宅的好處是可以以負擔較小的租金住在較大的住宅里。如果不是以合租為目的的住宅,則需要房主的事先批准。

綜合住宅能源管理系統(Mansion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集合住宅的能源管理系統,測量和存儲公寓樓內的電力使用量和其他數據,空調和照明設備等連接設備的控制,高峰需求的抑制和控制等機能。該系統有望促進家庭和建築物內的節電,並節省電費。

長屋
 

將多數建築物連在一起的建築,每戶都有自己的花園或露台。如果想像一下一系列獨立的房屋連結在一起就很容易理解,也被稱為長屋(連結建築,連棟建築)。

特定優良租賃住宅
 

由私人土地所有者利用政府和地方政府補助金以及日本住房金融廳提供的資金建造的高級租賃住宅。國家政府和地方政府租賃此類住房,同時為居民提供租金補貼。

公共道路
 

按照「不動産登記法」的定義,用於一般交通的道路,無論其是否為「道路法」規定的道路,以及土地登記記錄中所列的土地所有權之一。

地塊的分割與合併
 

將一塊地塊分割成多塊土地的行為被稱為細分,而將多塊土地合併成一塊土地的行為被稱為合併。通常情況下,在申請分戶登記時,需要附上一份地塊邊界確認書和被分割土地的耕地測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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